各培养单位及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我校将选拔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2、选派规模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我校至多可推荐3人。
4)2020年全国俄语大赛61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项目简章请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8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2.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2)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具有本科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4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 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 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山东大学-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须提交电子版)、中英文百分制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单位推荐意见(400以内WORD版)及国家基金委要求提供的材料。 威海校区研究生将经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等报名材料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地点:知行楼204办公室),由其审核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国际”邮箱pybgj@sdu.edu.cn。
2)本科生申请者:需提交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山东大学-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须提交电子版)、中英文百分制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个人推荐意见, 其中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能力、曾获奖项等,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需发送至jlk@sdu.edu.cn)。
威海校区本科生交至国际处(地点:知行楼511办公室,陈老师)。
2、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10:00
请提交校内材料的同时,务必于2021年11月8日-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3、公示: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登录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11月8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 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12月8日前完成。
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负责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