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海(境)外学习经历访学项目工作程序,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参加海(境)外学习经历长期项目的学生在离校前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签字的境外高校选课单。
特此通知。
附件:海(境)外经历选课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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