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该项目的选派质量,本计划2024年取消个人渠道申报,仅保留项目制渠道申报。采用学院申报、国家留基委评审立项、学校自主选拔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派出的选派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选派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2.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每年人员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执行情况不佳将终止项目执行。
三、校内申报
1.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科研机构于12月6日(周三)下午16:00前向国际事务部提交以下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word版(附件1)
2)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外文及中文翻译件)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jbjlk@sdu.edu.cn(邮件主题:***学院/所/中心2024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并抄送给outgoingwh@sdu.edu.cn。
咨询:0531-88364853
国际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