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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基委项目】关于遴选2024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数:

    各培养单位及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赴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我校将选拔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赴德学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6-24个月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

    3.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50欧元/月。其中,中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留学人员,如未通过评估,中德双方将终止其奖学金资助并缩短留学/资助期限至12个月,留学人员需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21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校内报名

    1.校内报名截止时间:11月14日23:59

    2.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的研究生将威海校区海外经历申请表(见附件1)、中文百分制电子成绩单、有效的语言成绩证明、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不超过400字)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审核后将以上报名材料签章扫描版及山东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威海校区用表).xls统一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箱yubb@sdu.edu.cn,由其汇总后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邮箱pybgj@sdu.edu.cn

    3.后续工作

    请申请人务必在提交校内手续的同时,于2023年11月7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4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四、咨询方式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pybgj@sd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outgoingwh@sdu.edu.cn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