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在读期间签证过期了,你需本人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出入境管理局接受处罚,获得《处罚决定书》,然后通过国际学生招生系统(http://apply.wh.sdu.edu.cn)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护照个人信息页、居留许可页、最终入境章日期页扫描件;
2. 《处罚决定书》扫描件;
3. 学费和保险费收据扫描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无需提供);
4.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扫描件(如果你住在校外,请提供居住地管辖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
5. 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学生本人准备好,去出入境办理居留许可时提供)。
学院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国际处留管科(含光楼513办公室)审核。留管科审核通过后,将出具《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和《签证号码纸》,申请人员持《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至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签证申请。